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 株洲荷塘法院诉前批量化解104户业主退费系列纠纷
2026-10-15 09:30:5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李志伟 | 点击量:5418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李志伟)“钱到账了!”这几天,株洲市荷塘区某小区业主微信群里,业主们接连“报喜”——104户业主的预收物业费、车位管理费和装修押金陆续退还到位。

“感谢法院牵头调解,纠纷的快速解决,让这段物业服务工作画上了完美句号。”公司负责人感慨道。这是荷塘法院深化“企业服务年”行动、做实多元解纷的一个生动注脚。

2017年底,该小区开发商与成都某物业服务公司株洲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住宅、商铺的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标准。2024年2月,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新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按照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成都某物业服务公司株洲分公司随后撤离小区。人走了,账却没结清,一些业主预交的物业费、车位管理费超过合同终止的时点,部分业主的装修押金也一直没能退回。一年多来,业委会多次交涉并向物业公司发出《退费催告函》,却总卡在“对账”这一环:票据不全、金额对不上、费种归属有争议等等;并在2026年3月物业公司完成更名后,“这笔钱该找谁退”也让公司产生新的疑问。今年,业委会代表104户业主,将起诉材料送到了荷塘法院。

法院在收到材料后,没有急着立案排期,在逐份翻阅后发现,104户业主诉求高度一致、证据相对完整,是典型的涉众型涉企纠纷。承办法官表示,如果选择“一案一立、逐案开庭”的常规方式,不仅业主取证费时费力,企业也要背上沉重的诉讼负担,两边都不划算。

依托“双回路”解纷机制。本院向双方释明综治中心职能,征得同意后,将这批纠纷导入区综治中心开展诉前调解。综治中心物业纠纷调解室内,由返聘退休法官、行业调解员、社区干部组成的调解团队随即集结。

104户,怎么调?调解团队没有选择“一把抓”,而是借鉴“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解”的工作思路,采取“精选个案树标杆、批量调解提质效”的方式,先从住宅、商铺、车位、押金四类纠纷中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几户进行先行调解,将处理标准、对账口径一次性“立”起来。

在综治中心的统筹下,法院、住建部门、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属地街道社区、业委会等坐到一起,准确核实物业服务期限和收费标准、逐户收集业主缴费凭证、同步提供法律指导,一一把关调解协议内容和履行方式。标准一“立”,账就好算了,104户业主的账目很快全部核对清楚。

文辉在荷塘区综治中心组织调解。

调解团队里,返聘退休法官文辉是“主心骨”,30多年的办案经验,让他给诉讼双方算清了三笔账:

先是法律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他向企业讲明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因业委会与新物业签约而终止,公司应及时退出、交还资料,已预收的费用应当退还,这是公司不可妥协的法律责任。

再是对账簿,他逐户核对缴费凭证与收费台账,一户一表、一项一核,不多一分、不少一毫,把糊涂账算成了明白账。

最后是情理账,“小区是业主的家,也是企业服务过的地方,账算清了,情分还在。”他的一番话说到了大家的心坎里。对企业抱有“公司都更名了,这笔账还算不算我们的”的疑问,他讲得更透彻:“名称变更不影响债务承担,债权债务依法承继,比起进入诉讼后被判决、被执行,主动对账履约、挽回企业口碑,才是成本最低、也最体面的选择。”案结事了:104户,一户都没落下。

在调解团队的主持下,双方最终签订调解协议:原物业公司按期退还全部预收费用和装修押金,并同步移交收费台账、缴费票据、押金存根、业主档案等资料。

“如果硬碰硬打官司,一年半载都结束不了。”企业在回访中坦言,这次调解,不仅减轻了企业的诉讼成本和信用风险,帮公司把历史遗留问题一次性理清,更给他们上了一堂规范经营的法治课。

办案不是终点,既要化解纠纷,更要推动企业补齐经营管理短板。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预收费用管理不规范”“撤场交接不彻底”等问题,荷塘法院将向物业服务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从源头减少同类纠纷,助力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和合规意识。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实现个案纠纷化解到批量化解系列案件,是荷塘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荷塘法院将进一步紧扣“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持续做实综治中心诉前调解、“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解”与“银发力量”参与解纷等工作机制,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用心用情为企业纾困解难,以司法之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守护辖区群众安居乐业。

责编:刘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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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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